招商政策

Policy

湖里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摘编

发布时间:2017-09-13 来源: 浏览量:2200

以下政策摘编自《厦门市湖里区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管理办法》(厦湖府办〔201753号),有效期至202011日。

 

一、租金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入驻湖里科技创业园,且孵化面积两百平方米以内,第一年免交租金,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当年标准价的50%80%交纳租金,超过两百平方米的部分面积按照当年标准价的100%收取。

 

二、税收奖励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入驻湖里科技创业园,且在三年孵化期内,年纳税总额达到15万元(含)以上的,第一年按其对区级财政收入贡献的100%给予奖励,第二年按其对区级财政收入贡献的80%给予奖励,第三年按其对区级财政收入贡献的60%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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