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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视新闻 | 官方认证,免费服务!事关二手房交易!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厦视新闻 浏览量:1264


厦门新出台的《厦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已于6月1日正式施行。新版《监管办法》,扩大了交易资金监督机构以及资金监管的范围,促成了我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较快增长。今年以来,全市已有80.8亿元交易资金被纳入到监管中。


聚焦民生办实事——

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9月

《厦视新闻》再次走进

金圆集团旗下厦房担保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办事窗口

提醒市民买卖二手房

要选择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



视频详见金圆集团公众号


据了解,我市新实施的《监管办法》扩大了资金监管的范围,除了原有的首期款、房价按揭款外,还将交易中的定金、押金、税费以及中介佣金等,一并纳入监管范围,形成全流程监管。

资金监管为老百姓的交易资金上把“安全锁”。一旦发生限制交易的事件时,可以保障交易双方在终止买卖的同时,监管账户内的交易资金安全返还,避免以往交易因过户贷款“时间差”导致的纠纷,解决双方“信任危机”。


资金监管发展历程


2006年,《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

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发展交易保证机构,专门从事交易资金监管。


2011年,《关于同意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房地产交易保证机构的批复》(厦国土房[2011]58号)

厦房担保正式被批准成为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保证机构。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2017年,《厦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厦国土房[2017]273号)

厦房担保率先在全市开展免费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2023年,《厦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厦房规[2023]1号)

全流程监管首期款、商业按揭款、定金、押金、税费以及中介佣金等。


聚焦先进标杆——

稳步打造高质量服务品牌


有高质量的产品

更要有高质量的服务

着力提升窗口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保障群众资金安全、交易放心


近日,厦房担保收到中国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简称创新公司)的感谢信,在办理资金监管业务的过程中,创新公司对厦房担保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优质服务表示了深深感谢。




这只是厦房担保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一个缩影。一张薄薄的信纸,承载的不仅是群众对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厦房担保人“想群众之所想 急群众之所急”的有力印证。在政务服务的“小小窗口”,厦房担保人用看似简单的一件件“小事情”,以专业、周到、细致的服务态度,持续收获着来自群众的肯定。


2023-9>>

吴伟鹏、林素华、柯晓婕、陈丽红、陈雪娇获赠感谢信

2023-7>>

严璐、陈琳琳获得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第二季度“服务标兵”称号。

2023-7>>

高莉莹获得翔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第二季度“服务标兵”称号。

2023-6>>

钟雅祯获得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6月“服务之星”称号

2023-5>>

吴亚萍获得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5月“服务之星”称号。

2023-5>>

李雪泳、李晓琳获得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服务标兵”称号。

2023-5>>

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刘妍获得客户在12345点赞。

2023-4>>

胡丹明、朱辉荣、常婉君获得客户在12345点赞。


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出发点

以解决群众问题为落脚点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把所学所悟转化为锐意进取的担当精神

营造良好的群众办事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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