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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托-晓风1号融资租赁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产品简介
 
      本信托计划是指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厦门信托)将多个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用于向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租赁”)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教育及医疗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以获取信托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的一项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产品相关简介如下:

申明:年化预期净收益率仅为受托人对受益人预期可取得的信托收益的测算,并不构成受托人对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的投资收益的任何形式的承诺或者保证。同时,受托人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项目亮点:

1、信托财产的超额覆盖: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个专项用于接收本信托计划项下厦门信托发放的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付款人偿还的标的应收账款还款资金以及以所质押应收账款发行资产证券化的回款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客户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厦门信托将对该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聚信租赁须在信托贷款放款前将不低于拟放款金额15%的资金汇至该账户。该账户里的资金投放而形成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全部质押到信托专户。


2、借款人ABS发行经验丰富,市场认可度高,信托计划退出路径明确:

      截至2018年12月末,聚信租赁在公开市场共发行18只产品,共计融资230.77亿元。其中,发行企业资产支持证券13只,共计181.08亿元;发行资产支持票据2只,共计35.69亿元;发行公司债3只,共计14亿元。产品发行规模排名租赁业前五名。聚信租赁发行ABS经验较丰富,且其发行的ABS产品市场认可度高,发行成功概率较高。,以发行ABS/ABN作为信托计划的退出路径,信托计划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2016年1月,聚信租赁荣获财视中国颁发的“最具创新精神项目发起人”奖项;2016年9月,聚信租赁荣获2016年度资产证券化介甫奖—融资租赁类“最具市场影响力产品”及“最佳风控产品”两项大奖;2017年1月聚信租赁荣获由金融时报社、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联合颁发的“2016ABS最具潜力发起机构奖”。2018年9月6日,由《财视中国》主办的“第四届结构性融资与资产证券化论坛”暨“2017-2018年度资产证券化·介甫奖”颁奖典礼在上海隆重召开,聚信租赁凭借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卓越表现,荣获“2017-2018年度资产证券化介甫奖TOP10发起人”及“最受投资者欢迎租赁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奖”两项大奖。


3、投放领域限制:

      与聚信租赁约定资金投向其主营的融资租赁项目,投放领域限定为:医疗行业、教育行业。教育和医疗是目前融资租赁中风险较低的两个行业,经营稳定抗周期性强,且具有较高的分散度,违约风险低。


4、借款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历史不良率较低,资产质量较高:

      聚信租赁成立以来深耕医疗及教育行业租赁业务,截至2018年末,聚信租赁的所有应收融资租赁款中,98.19%的应收租赁款归属于“正常”类,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资产质量较高。


5、借款人为国内第一家申请主板IPO上市的融资租赁公司:
     聚信租赁是国内第一家申请IPO主板上市的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处于IPO主板上市排队中。

二、信托项目情况介绍
 
(一)贷款基本情况
1、借款人: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用途:用于向聚信租赁发放信托贷款,专项用于聚信租赁主营的医疗行业及教育行业租赁业务。
3、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可分期)。
4、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可提前终止)。若信托计划采取分期募集的,则信托计划期限自首期募集的信托资金划入借款人(融资人)收款账户之日起至受托人最后一次募集的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信托计划每次募集的信托单位存续期限12个月(自受托人将该次募集的资金划入借款人(融资人)收款账户之日起算)。符合信托合同约定情形的,全体委托人/受益人一致同意授权受托人可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或延期终止本信托计划,且无须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延期终止的,信托计划期限以实际存续期限为准。
5、增信措施: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超额质押:信托贷款放款前,聚信租赁将向客户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划入金额为【借款金额×15%】的资金。聚信租赁以其运用客户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于其融资租赁业务中形成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作质押,按租赁应收款规模计算,针对贷款本金的动态质押率不高于87%。
6、还款来源:
(1)第一还款来源为聚信租赁以本信托发放的贷款最终形成的基础资产(即融资租赁应收账款)发行的ABS/ABN所得款项。
(2)第二还款来源为聚信租赁自有资金和经营性收入。

(二)借款人简介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是一家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审批通过而设立的中外合资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专注于优质的教育、医疗和公用事业等民生行业,面向全国中小企事业单位,通过直租和售后回租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租赁解决方案。
      聚信租赁实行稳定且多元化的股权结构确保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拥有实力雄厚的股东背景,由中信证券子公司金石投资等重要股东构成。凭借着精准化的市场定位、严格的风控手段、覆盖全国的营销体系以及业务上的开拓创新,聚信租赁规模不断发展壮大。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聚信租赁的合并口径总资产分别为1,038,398.60万元、1,446,043.03万元和1,395,640.12万元。

  聚信租赁在融资租赁业的优质服务,获得了合作客户、合作伙伴、行业协会的认可。聚信租赁是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聚信租赁曾获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颁发的“2010年中国融资租赁创新奖”和“2011年中国融资租赁新生力量奖”,2013年获得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颁发的“最佳成长性奖”,2014年获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颁发的“2014年中国融资租赁开拓奖”,2015年获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颁发的“2015中国融资租赁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颁发的“2016年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公司奖”。 2017年获得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颁发的“2017年度优秀企业奖”。


(三)信托计划的保障措施
      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超额质押:信托贷款放款前,聚信租赁将向客户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划入金额为【借款金额×15%】的资金。聚信租赁以其运用客户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于其融资租赁业务中形成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作质押,按租赁应收款规模计算,针对贷款本金的动态质押率不高于87%。

三、委托人注意事项
1、厦门信托对潜在客户推介本信托计划,充分揭示资金信托计划风险,对潜在客户按规定进行尽职调查,选出符合投资条件的委托人并通知其前来办理资金信托受理手续。
2、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仔细阅读《厦门信托-晓风1号融资租赁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厦门信托-晓风1号融资租赁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厦门信托-晓风1号融资租赁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3、根据我国信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信托计划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委托人必须为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不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4、委托人办理资金信托受理手续:
(1)委托人为机构投资者的,先将资金转入厦门信托开立的信托计划专户,再持有效入账凭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到厦门信托营业大厅指定地点办理;
(2)委托人为个人投资者的,直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到厦门信托营业大厅办理;
(3)委托人办理资金信托受理手续时,须签订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及认购风险申明书。
5、本信托计划的合同可否提前解约、转让?
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不能提前解约,但受益权可根据厦门国际信托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信托终止后,委托人(受益人)如何取回信托本金和收益?
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厦门信托将信托资金及净收益划至受益人银行账户。
7、本信托计划所涉及税收政策如何?
      信托当事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财政税收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与变化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纳税。
      受益人信托净收益的税收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将来国家出台有关信托的税法与政策规定受托人代扣代缴信托收益税收的,则按规定执行。

四、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介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成立于1985年1月,已稳健成长了34年。2007年8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1500万美元),股东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0%)、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三家股东均是厦门市属国有企业。
      公司自2002年重新登记以来,稳健经营,创新发展,连续四年被证券时报评为“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截至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50.25亿元,净资本44.90亿元,固有总资产59.39亿元,管理的信托总资产1949.76亿元。2018年公司实现收入总额8.02亿元(其中固有业务收入2.27亿元,信托业务收入5.75亿元),实现净利润4.76亿元,年内上缴税收4.83亿元。
      公司秉持“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依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质,以稳健经营回报股东、诚实信用面对客户为基本经营原则,努力培育公司在产品开发、创新、营销、投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为广大投资者、机构和各级政府提供多种投融资手段和理财服务。多年来,公司一方面致力于与各级政府合作、与地方经济实体互动、与战略伙伴实现共赢、与全国市场对接,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财富管理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等手段,以专业化的理财和资产管理能力为委托人提供完整的、个性化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厦门国际信托  预约咨询电话:0592-5311929/5311959、400009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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