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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托-武汉光谷租赁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产品简介


厦门信托-武汉光谷租赁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是指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将多个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信托资金用于认购投煜(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的LP份额,并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参与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租赁”或“投资标的”)的增资扩股,以获取信托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的一项资金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概况如下表所示:

信托资金币种

人民币

信托计划资金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信托期限

2

受益人可获得的预期年化信托净收益率

受益人委托的信托单位资金金额<2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7.3%

200万元人民币受益人委托的信托单位资金金额< 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7.6%

300万元人民币受益人委托的信托单位资金金额< 2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8%

2000万元人民币受益人委托的信托单位资金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8.2%

收益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受益人预期信托净收益率=按比例归属于该受益人的信托净收益÷信托资金×100%

本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每自然半年分配一次,分配日期为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每年的620日和1220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申明:年化预期净收益率仅为受托人对受益人预期可取得的信托收益的测算,并不构成受托人对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的投资收益的任何形式的承诺或者保证。同时,受托人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二、信托计划情况介绍


(一)信托计划概况

1、 委托人:本信托计划委托人为合格投资人,委托人与受益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2、 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 投资标的: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 合伙份额远期受让人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投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5、 差额补足人: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

6、 资金用途:认购有限合伙企业的LP份额,并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光谷租赁的增资扩股。

7、 资金规模:不超过3亿元。

5、 保障措施:

1)由天盈投资按约定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分红款,由有限合伙企业向信托计划分配收益,天盈投资到期受让本信托计划持有的LP份额并向本信托计划支付转让价款;

2)由国创资本为天盈投资的上述分红款及转让价款支付义务提供差额补足;

3)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持有光谷租赁股权,标的公司稳健经营,具备良好的投资回报,股权流动性有一定保障。

(二)投资标的和项目担保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光谷租赁成立于2012426日,由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是湖北省第一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通过近几年的潜心经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开拓了多元的融资渠道,已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随着公司的迅速发展,光谷租赁的注册资本增至16.5亿元。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8514日出具的信用等级公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止2018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007,719.1万元,净资产249,352.1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3,082.57万元,净利润16,512万元。

2合伙份额远期受让人基本情况

天盈投资是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前身为上海旻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111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2016年底,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金融办)批准,旻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迁址并更名为“武汉当代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于20183月更名为“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盈投资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引入战略投资者,并整合旗下证券、保险、银行、地方金融资产管理、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基金、融资、小贷、典当、交易场所等众多主体。增资后股本超67亿元。

截至2018930日,天盈投资总资产达216.8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06.44亿元;总负债9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64.59亿元;净资产达122.8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18亿元,净利润2.26亿元。

3、差额补足人基本情况

国创资本成立于20132月,是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现更名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为整合旗下融资服务业态而设立的投资平台,旨在打造全方位、一体化的融资服务产业链。公司于2015年开展混合制改革工作,引入天风证券全资子公司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市阳逻中扬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国创资本的股东,一方面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借助天风证券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对国创资本进行市场化改革,提升市场竞争力。

目前,国创资本控股子公司有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担保”)、光谷租赁、武汉市江岸区华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小贷”)、深圳国创金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商业保理”)、国创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国际”);参股公司有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当代君合投资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截止至20189月,公司资产总额1,474,719.46万元,净资产238,953.8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92亿元,净利润1.91亿元。

(三)信托计划可行性分析

1、合伙份额远期受让人天盈投资,净资产约122.8亿元,整体而言,天盈投资的经营发展状况良好,资产质量良好,财务杠杆水平合理,偿债能力较强,运营能力稳定,公司的信用状况良好,履行受让义务能力强。

2、差额补足人国创资本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净资产逾23.89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整体而言,企业经营总体平稳,营业收入着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公司资本实力不断增强,且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与各大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能力较强。

3、根据光谷租赁披露的2018年末未审计财务数据,公司实现营收约7.3亿元,净利润1.65亿元。根据我部测算未来三年企业盈利情况,预计光谷租赁增资后合计盈利每年不低于3亿元。因此,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公司股权具有一定的增资空间,如项目出现合伙份额远期受让人无法履行受让义务的风险,公司的股权流动性有一定保障。

综上所述,我部认为我司不超过3亿元信托投资较为安全、有保障。


三、委托人注意事项


1、 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托计划的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

2、 根据我国信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信托计划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委托人必须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 委托人办理资金信托受理手续如下:

(1)委托人为机构投资者的,先将资金转入厦门国际信托指定的银行账户,再持有效入账凭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办理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为个人投资者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到指定地点办理;若授权他人办理,办理人除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外,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办理资金信托受理手续时,须签订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及认购风险申明书。

4、 本信托计划的合同可否提前解约、转让?

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不能提前解约,但受益权可根据厦门国际信托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5、 信托终止后,委托人(受益人)如何取回信托本金和收益?

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厦门国际信托将信托资金及净收益划至受益人银行账户。

6、 本信托计划所涉及税收政策如何?

本信托计划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将来国家出台有关信托的税法与政策规定受托人代扣代缴信托收益税收的,则按规定执行。


四、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介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成立于19851月,已稳健成长了34年。20078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1500万美元),股东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0%)、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三家股东均是厦门市属国有企业。

公司自2002年重新登记以来,稳健经营,创新发展,连续两年被证券时报评为“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 截至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50.25亿元,净资本44.90亿元,固有总资产59.39亿元,管理的信托总资产1949.76亿元。2018年公司实现收入总额8.02亿元(其中固有业务收入2.27亿元,信托业务收入5.75亿元),实现净利润4.76亿元,年内上缴税收4.83亿元。

公司秉持“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依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质,以稳健经营回报股东、诚实信用面对客户为基本经营原则,努力培育公司在产品开发、创新、营销、投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为广大投资者、机构和各级政府提供多种投融资手段和理财服务。多年来,公司一方面致力于与各级政府合作、与地方经济实体互动、与战略伙伴实现共赢、与全国市场对接,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财富管理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等手段,以专业化的理财和资产管理能力为委托人提供完整的、个性化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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