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政策
以下政策摘编自《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扶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办法》。
在厦门自贸片区注册、经营并纳税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主营人才猎头、测评、咨询、培训等业务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满足以上条件的单位,可享受以下奖励:
一、扶持补助
有效经营1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按其实收资本额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最高补助额为30万元。上述机构如属台资企业,还可按台资实收资本给予4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额为20万元。